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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的福利能否提供合理支出及结算?

我司成立的有工会委员会,用工方给派遣制员工发放福利,可以加入我们的工会,每月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的2%计入工会经费,该工会经费的35%由我司代申报并上交税局,剩余65%作为单位留成部分,直接由我司基本户转入工会委员会账户,按季度由港区总工会开具对应划拨收据发票;每年派遣制员工的工会会员费由用工方统一收取,按照应发工资的千分之五收取,可以按季度统一收取转入我司工会委员会账户,单位留成部分和员工工会会费可以作为员工福利费经费使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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